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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總務處
Q:工程會指定台灣銀行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,對各機關是否強制使用?
A:工程會指定台灣銀行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,已明定各機關得不利用該契約,係提供各機關多重採購方式的選項之一,不強制各機關利用。
適用對象 :全校教職員生
承辦人員 :李燕惠1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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