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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總務處
Q:廠商如被機關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,則該廠商被拒絕往來前已與機關簽訂之契約是否有效?
A:該廠商被拒絕往來前已得標或已簽約之案件(包括分包契約)仍得繼續履約。
適用對象 :全校教職員生
承辦人員 :李燕惠1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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